桂师院党宣发〔2016〕13号
关于做好二级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情况自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党委:
根据自治区高校工委《关于对全区高校党委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桂党高工办〔2016〕1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近期将在全校二级学院党委进行中心组学习情况自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11月10日
二、自查内容
二级学院党委中心组在完善学习制度、组织学习活动、规范学习管理、创新学习方式、形成学习成果等方面的情况。具体包括学习制度、学习计划、会议纪要、学习内容、学习资料等。
三、材料报送
1.二级学院党委中心组成员名单和学习制度。
2.二级学院党委中心组2016年开展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
3.本单位 2016 年党委中心组学习总结,限2000 字以内。
4.本单位党委中心组成员理论学习代表性成果 2 篇(可以是理论文章、研究报告或心得体会)。
四、其他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对学习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2.党委宣传部负责接收报送的材料。纸质材料由单位党委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至宣传部办公室(明秀校区鸿远楼321室)。电子版发送至宣传部李树玲OA。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
附件:
1.《关于对全区高校党委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桂党高工办〔2016〕152号)
2.二级学院党委中心组2016年开展活动情况统计表
中共广西师范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