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桂师院党宣发〔2018〕1号 关于做好自治区成立60年来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先进人物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3-15 点击数:

 

 

 

 

               桂师院党宣发〔2018〕1号

  

 

关于做好自治区成立60年来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

作出重要贡献的先进人物推荐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现将《自治区高校工委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自治区成立60年来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先进人物推荐工作的通知》(桂党高工办〔2018〕2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人选范围:自治区成立60年来,在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开放等不同历史时期,涌现出来的为推动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代表人物;兢兢业业,顽强拼搏,鞠躬尽瘁,在平凡岗位上作出不平凡业绩的先进典型;响应国家号召,支援广西边疆建设,为建功立业不懈奋斗的先进人物。

推荐人选以健在的先进个人为主,可推荐少量业绩突出、影响广泛的先进集体。

(二)基本条件:模范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立足岗位、勤奋敬业,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具备先进性、代表性、群众性,体现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清正廉洁,品行高尚,受到干部群众高度赞誉。

二、推荐名额及办法

每单位限报1名先进个人,根据实际可另外推荐1个业

绩突出、影响广泛的先进集体。要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出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三、推荐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先进人物的遴选推荐工作,

精心组织开展,广泛宣传发动,深入调查挖掘,严格对照遴选条件择优推荐,确保推荐的人选具有先进性、代表性、群众性。遴选推荐中要注意全面考虑自治区成立60年来本校师生中在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开放等不同历史时期的优秀代表人物,重点关注已在自治区级以上重要新闻媒体进行过宣传报道的先进典型人物。

(二)各单位要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全面收集整理

所推荐的先进人物候选人的相关事迹素材,充分挖掘其思想上、精神上、工作上的闪光点,确保其先进事迹客观真实,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和引导力,体现时代特征。

(三)请各单位务必于2018年3月20日前将本单位推荐

人选的如下纸质材料(一式2份,加盖学校党委公章)送至宣传部办公室(明秀校区鸿远楼321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宣传部李树玲OA邮箱(标题请注明**单位先进人物推荐)。

1.推荐报告(含遴选推荐程序,人选情况,单位公示情况,单位推荐意见,推荐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2.先进人物推荐表(见附件2)。

3.先进人物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

4.相关佐证材料。

未尽事宜,请与宣传部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及电话:李树玲,0771-3908502。

 

附件:1.自治区高校工委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自治成立

60年来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

先进人物推荐工作的通知

2.先进人物推荐表

3.先进人物推荐汇总表

 

 

                   中共广西师范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