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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助做好自治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走基层”宣讲团成员赴我区高校宣讲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4-26 点击数:

各有关高等学校党委: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关于印发<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走基层”宣讲活动方案>的通知》(桂宣发〔2017〕11号),各自治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走基层”宣讲团成员将于近期赴我区有关高校开展宣讲报告。为配合做好自治区宣讲团成员到我区高校宣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讲安排

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二、宣讲时间

各高校的宣讲活动要求在2017年4月28日前完成,具体宣讲时间由各有关高校与对应宣讲团成员的联络员沟通商定。

三、宣讲方式

宣讲采用辅导报告和交流互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首先由宣讲团成员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作1个小时以上的宣讲报告,然后用1个小时左右时间与现场听众互动,回答听众提出的问题。

四、参加人员

学校校领导、行政部门及二级学院(系部)党员干部和师生代表。

五、其他要求

(一)请有关高校认真配合做好有关宣讲工作,并指定1名联络员主动与对应的宣讲团成员的联络员联系。

(二)各高校要认真制定迎接宣讲的工作方案,及时做好宣讲的宣讲报道工作,并于2017年5月3日前将宣讲工作情况形成文字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电子邮箱xcb5815518@163.com。

未尽事宜,请与我委宣传部联系。联系人及电话:胡寿鹏,0771-5815113、13607715990。

附件:自治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走基层”宣讲团成员赴高校宣讲安排表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