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广西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落实〈2017年自治区高校工委、教育厅督促高校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师院党发〔2017〕6号)精神,校党委宣传部近期将牵头组织开展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调研内容与责任单位
(一)高校重点人物排查和加强教育管理责任落实情况。(组织部、统战部、宣传部、学工部(处)、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国际交流处、研究生院、保卫处、团委、各二级学院负责报送)
(二)高校课堂教学管理排查和加强管理责任落实情况。(教务处、研究生院、各二级学院负责报送)
(三)高校举办哲学社会科学讲座、论坛、报告会、研讨会等排查和加强宣传思想阵地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宣传部、科研处、研究生院、国际交流处、学工部(处)、团委、各二级学院负责报送)
(四)高校网络意识形态管理排查和加强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宣传部、学工部(处)、团委、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各二级学院负责报送)
(五)高校接受境外资金开展科研、资助排查情况和加强涉外交流合作项目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学工部(处)、科研处、国际交流处、各二级学院负责报送)
(六)高校引进和使用外国原版教材排查情况和加强管理责任落实情况。(教务处、国际交流处、各二级学院负责报送)
(七)高校各类社团排查情况和加强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学工部(处)、科研处、团委、各二级学院负责报送)
(八)高校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排查和管理责任落实情况。(统战部、学工部(处)、团委、保卫处、国际交流处、各二级学院负责报送)
(九)高校出版物及教师论文发表管理情况。(科研处、学报编辑部、各二级学院负责报送)
检查调研时间
2017年3月10日-16日
检查调研形式
本次检查调研采取各单位围绕调研内容自行组织检查和召开调研座谈会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各单位自查请有关单位紧紧围绕检查内容全面深入开展自查工作,做好排查问题记录和相关责任落实,并根据检查调研内容认真进行自查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加盖公章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2017年3月16日上午下班前报送至宣传部办公室(鸿远楼321室),电子版发送至宣传部李树玲OA。
(二)召开调研座谈会
校党委宣传部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牵头召开调研座谈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通过实地考察、座谈交流等形式开展专题调研。
工作要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抓好整改,通过本次检查调研,切实落实各单位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全面了解掌握本单位存在问题,明确和及时做好相关整改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党委宣传部联系。联系人及电话:李树玲,3908502。
校党委宣传部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