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切实做好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学校党委要求,结合《南宁师范大学2019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南师党发〔2019〕26号)和《南宁师范大学2019年全校教职工理论学习计划》(南师党发〔2019〕27号)精神,请各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时制定本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教职工理论学习计划,报送党委宣传部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2019年度各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教职工理论学习计划;
2.2019年度各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中心组成员名单和学习秘书名单、联系电话。
二、报送时间
请于2019年4月11日前,将纸质版加盖各二层机构党组织公章报送至党委宣传部理论科(鸿远楼321室),电子版发至宣传部李树玲OA邮箱。
三、有关要求
1.请各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考勤、集体研讨、学习档案和学习考核等制度,加强对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和管理,做到“全年学习有计划、学习时间有保证、讨论发言有记录、学习交流有成果”,确保各项学习任务落到实处。
2.每学期党委宣传部将对各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中心组理论学习情况进行检查,查看相关学习考勤制度、相关学习档案资料、相关宣传报道、相关理论学习代表性成果(可以是理论文章、研究报告或心得体会)。
未尽事宜,请与校党委宣传部理论科联系。联系人及电话:李树玲,3908502。
中共南宁师范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