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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宁师范大学 2026 年“广西三月三 ·法治伴你行” 民族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宣传部 作者: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6-04-30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印发〈2026年“广西三月三·法治伴你行”全区民族法治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桂司通〔2026〕36号)精神,为将学校民族法治宣传推向深入,结合学校实际,现组织开展南宁师范大学2026年“广西三月三·法治伴你行”民族法治宣传活动。

一、活动任务

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密结合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宣传,策划一系列具有民族特色、法治内涵、科技支撑、贴近师生的宣传活动,回应新时代广西各族群众对法治服务的新需求,展示广西民族团结之美、边疆治理之效、法治护航之能。

二、活动主题

广西三月三·法治伴你行

三、时间安排

2026年4月30 日至5月24日。

四、重点宣传内容

(一)民族团结法治保障

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治宣传教育法,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政策。重点解读支持民族地区发展、保护民族文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等法律条款,引导各族群众自觉成为民族团结的践行者、守护者。

(二)边疆稳定法治支撑

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广泛宣传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深入解读总体国家安全观核心内涵;重点宣传中越边界管理“三个协定”、出入境管理法、反走私、反偷渡、禁毒等相关法律法规,推动涉边违法案件发生率下降,筑牢边疆安全稳定防线。

(三)源头化解法治护航

聚焦婚姻家庭、“三大纠纷”、金融欠薪等矛盾高发领域,深入宣传人民调解法、法律援助法、仲裁法、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理念,告知矛盾纠纷调解及依法维权渠道,夯实基层和谐稳定根基。

(四)民生领域法治服务

重点开展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营经济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工会法等普法宣传,解读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律援助政策;针对非法采矿、重金属污染等问题开展企业合规普法,宣传生态环境法典;开展反诈防骗宣传,揭露新型骗局。

五、活动内容

1.法律进机关。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板报、墙报、橱窗等阵地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推动领导干部发挥学法用法示范作用,提升机关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水平。(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党办校办、党委统战部)

2.法律进校园。通过主题班队会、演讲比赛、法治文艺演出、法治作品征集等形式,常态化开展民族法治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民族团结意识和法治观念。将法治实践教育纳入课后服务,提升青少年学法用法积极性。(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校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与社会学院)

3.法律进网络。开展网络媒体民族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校园广播、报纸、网站等媒体开展公益普法宣传,充分发挥网络传播速度快、参与人数多、影响面大的优势,在活动期间开设民族法治宣传专题,多方位、多声部开展民族法治宣传。(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党办校办、党委统战部)

4.法律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广场。通过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活动、法学专业学生实习见习等方式开展。进社区可设置普法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进乡村可开展法治文艺表演、乡村法治大讲堂等“三下乡”活动;进企业可协助企业开展以案释法培训、普法宣讲;进广场可设立法律咨询点,开展互动式群众普法活动等。(责任单位:校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与社会学院)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切实压实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主动担当作为,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策划开展特色鲜明、群众喜闻乐见、参与度高的民族法治宣传活动,培育特色民族法治宣传品牌,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

(二)营造浓厚氛围

各单位要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开展多方位宣传,把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有机结合,推动民族法治宣传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轻负担。

四)加强信息报送

各牵头单位要及时报送创新做法、特色活动的宣传资料,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并将有关活动总结、视频、图片于5月24 日前发送至党委宣传部(普法办公室)张亚楠OA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亚楠,0771-3124072。

附件: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印发《2026年“广西三月三·法治伴你行”全区民族法治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桂司通〔2026〕36号)

南宁师范大学普法办公室(代章)

2026年4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