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文明办关于开展“道德讲堂”建设的重要部署,深入推进我校“道德讲堂”建设,进一步提升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广西师范学院“道德讲堂”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和内容
(一)总体要求。广西师范学院“道德讲堂”项目申报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坚持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引导师生坚定理想信念,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各单位要本着客观科学礼敬的态度,结合中华传统文化,紧密联系实际,精心设计讲堂内容,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之成为全校师生的共同意识和行动。
(二)讲堂流程。严格按照“省自身、唱歌曲、学模范、诵经典、谈感悟、送吉祥”六个环节(详见附件1)进行,结合各单位实际,整个流程可以适当调整,每次讲堂大约1小时左右。
(三)讲堂主题内容。“道德讲堂”分为主讲堂和分讲堂,主讲堂由校党委宣传部负责主办,分讲堂由各单位申报。讲堂主题重点开展爱国主义、诚信建设、节俭养德、文明守法、平安师院、民族团结、科学素质、文明旅游、爱国卫生、“三严三实”、家风家教、文明交通、最美师院人等主题活动,每个单位可结合实际选取其中一个主题(详见附件2)开展活动。
(四)宣讲人和阵地。讲堂宣讲人,由各单位邀请专业宣讲员、道德践行先进人物、优秀教师或有讲述愿望的师生担任,会场由各单位安排、布置。
二、申报范围及名额分配
校内各单位,每单位限报1 个项目。
三、申报要求和评审下达
(一)申报要求。请各单位填写《广西师范学院“道德讲堂”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3),于2015 年11月27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我部。
(二)评审下达。我部将在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择优评选出21个广西师范学院“道德讲堂”项目,并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项目一旦立项即给予经费支持。在开展活动中可以使用立项支持经费的60%,余款在项目结项时使用。
四、活动时限与结项
活动时限为立项起到12月20日。获得立项的单位要及时组织开展活动和结项有关工作。项目完成后,须填写项目结项申报表,内容主要包括:基本做法(讲堂流程)、活动成效、主要特色及创新点、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请各单位于12月25日前将《广西师范学院“道德讲堂”项目结项申报表》(详见附件4)、活动照片和视频(光盘)、讲稿、课件等材料报送我部。
五、其他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道德讲堂”是加强繁荣校园文化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和载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二)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学校校园网、官方微信将开设“道德讲堂”专栏进行宣传、展示,各单位要利用校园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活动影响,积极向新闻中心报送新闻稿。
(三)统一布置,规范流程。每个讲堂要严格按照讲堂流程的六个环节开展活动。“道德讲堂”要布置的有道德氛围,采用统一的现场布置方式:背景左上方标注简洁的广西师范学院LOGO,背景正中标注“广西师范学院道德讲堂”,下面可标注醒目的名称、明确的主题,讲堂会场四壁可张贴道德箴言、模范画像、先进事迹,整体布置要庄严。通过利用对空间情境化的布置,使人置身其中自感敬畏,构建一个供人们进行道德体验和反思的特殊空间。
联系人及电话:李树玲,3908502;地址:明秀校区鸿远楼205室;电子邮箱:xcb@gxtc.edu.cn。
附件:1.道德讲堂“六个环节”
2.道德讲堂主题
3.广西师范学院“道德讲堂”项目申报表
4.广西师范学院“道德讲堂”活动结项申报表
中共广西师范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15年11月16日